纽约州首例:高校须设立种族歧视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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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成为首个要求高校设立种族歧视协调员的州
纽约州2025年9月18日 - 近日,纽约州州长凯西·霍丘尔签署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使其成为美国第一个要求所有大学和学院任命种族歧视协调员的州。该法案(参议院法案S4559B/大会法案A5448B)于2025年8月26日生效。
这项法律要求所有纽约州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包括SUNY、CUNY等,在未来90天内任命一位种族歧视协调员(Title VI Coordinator)。此外,这些机构还需要每年对所有学生和员工进行关于种族、肤色和民族起源歧视的培训,并建立完善的记录管理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联邦法律(1964年民权法案第VI条)并没有要求设立种族歧视协调员这一职位。然而,纽约州的新法律明确规定了该职位的职责,包括接受和调查基于种族、肤色、民族起源的投诉,以及提供对受害者的支持措施。
新法案中规定的种族歧视协调员的角色类似于联邦法律要求的Title IX协调员,后者负责处理性骚扰和性别歧视案件。一些大学可能会选择由同一员工兼任两项职务。此外,法案还规定了每年向所有学生和员工发送关于反歧视政策、报告程序和种族歧视协调员联系信息的信息。
纽约州新法律对全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影响
该法律的实施标志着美国高校应对种族歧视问题的态度发生转变。它强调了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和解决歧视问题的必要性。
对于其他州的高校来说,这项法律可以作为借鉴和改进现有政策的模型。尽管联邦法律没有要求设立种族歧视协调员,但许多大学可能会考虑自愿采取类似的举措来加强其反歧视措施和最佳实践。
专业建议
各高等教育机构应咨询法律顾问,审查现有的种族歧视合规性政策,并在必要时进行修改。此外,他们还应该:
- 任命并培训种族歧视协调员
- 更新年度通知流程
-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 建立完善的记录管理系统##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这篇文章探讨了纽约州一项新法案要求高校设立种族歧视协调员的举措及其可能的影响。为了更好地理解文章内容,建议您先了解以下背景知识:
- Title V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该联邦法律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民族起源等因素对教育机构提供资金或接受政府资助的任何方面进行歧视。
- Title IX Coordinator: 在高校中,此职位负责处理性骚扰和性别歧视案件,并确保这些行为得到有效的调查和解决。
- SUNY and CUNY: 这两者分别是纽约州立大学系统和纽约市大学系统,分别涵盖了纽约州多个公立高等教育机构。
了解以上背景知识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文章内容,例如:为什么纽约州需要制定这项新的法律,种族歧视协调员的职责与Title IX Coordinator有何异同,以及该法案对其他州的高校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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