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华达州最高法院驳斥普遍管辖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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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华达州最高法院驳回一般管辖权诉求
内华达州最高法院近日否决了有关NRS 14.020法条赋予该州对任何在内华达州注册代理人的企业进行一般管辖权的争论。 这起案件涉及一桩信托纠纷,其中一个争议焦点是受托银行是否服从内华达州法院的管辖。
受益人曾声称内华达州法律赋予法院对受托银行行使普遍管辖权,并援引了美国最高法院2023年《马洛里诉诺福克南方铁路公司》案的判例。该案指出,宾夕法尼亚州的一项规定要求外国公司在宾夕法尼亚州经营时同意接受宾夕法尼亚州法院对其行使普遍管辖权并不违反正当程序。
然而,内华达州法律并没有像宾夕法尼亚州那样明确规定注册代理机构就等于对内华达州法院的普遍管辖权做出同意。此外,内华达州法律NRS 77.440明确指出,仅仅委任一位注册代理人并不能为该注册实体在内华达州建立个人管辖基础。
因此,与宾夕法尼亚州不同,内华达州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对所有企业的普遍管辖权。尽管如此,2025年内华达州立法会议上曾提出一项议案(AB158),试图通过类似于宾夕法尼亚州的条款扩大内华达州的普遍管辖权。但该议案未获通过。
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定表明,内华达州目前并没有像某些其他州那样通过法律直接赋予其对所有注册代理机构企业的普遍管辖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未来内华达州不会采取类似措施扩大其司法管辖范围。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关于管辖权的不同类型:
- 一般管辖权 (general jurisdiction): 是指法院对被告在任何事项上都拥有管辖权,不局限于特定事件或争议。
- 特定的管辖权 (specific jurisdiction): 指的是法院只对与被告在该州的活动相关的事件或争议拥有管辖权。
内华达州的法律体系:
内华达州司法系统由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组成。地区法院是初审法院,负责处理大多数民事和刑事案件。
美国联邦法与州法的关系:
美国的法律体系是联邦制,这意味着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拥有各自的权力。当联邦法和州法发生冲突时,联邦法优先于州法。
内华达州管辖权诉讼的影响:
这场案件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他们需要了解哪些州法院能够对其行使管辖权。对于那些在内华达州注册代理机构的企业来说,这次裁决意味着他们不必担心内华达州法院对所有事项进行管辖。然而,未来内华达州可能通过立法修改其管辖权规定,因此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法律变化。
未来展望:
此次最高法院裁定无疑为未来的诉讼案件提供了新的参考依据,但它也揭示了内华达州法律体系中的某些漏洞。随着商业环境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内华达州可能还会面临类似关于管辖权的争论,并采取进一步措施完善其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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