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CA更新法律文件回应德拉瓦公司法修正

美国风险投资协会更新法律文件,回应德拉瓦公司法修正案

近期,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对旗下模型法律文件的修订引起了行业关注。此举旨在回应德拉瓦州议会对德拉瓦公司法(DGCL)第122条的修改。

德拉瓦州议会修订了DGCL第122条(18),明确授权在莫里斯和公司诉西棕榈滩消防员养老基金案(Moelis)中被禁止的股东协议类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修改并没有改变董事会的信托义务。

NVCA最新的模型法律文件采用一种平衡的态度来应对这些发展。

NVCA一直是风险投资行业的主要组织,为风险投资交易提供了一套广泛使用的标注模型法律文件作为谈判基础。 近期修订的模型文件体现了对最新法规变化的回应和对行业实践的持续优化。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 德拉瓦公司法 (DGCL): 美国最常用的州公司法体系,许多大型公司都选择在德拉瓦注册。 DGCL 的条文对于股东权益、董事会职责等方面具有高度影响力。

  • 莫里斯和公司诉西棕榈滩消防员养老基金案 (Moelis) : 此案件是关于股东协议限制的判决,对风险投资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该判决禁止了一类被称为“无限期强制赎回”条款的股东协议,导致许多风险投资模型法律文件需要进行修改。

  • NVCA 模型法律文件: 由美国风险投资协会 (NVCA) 制定的风险投资交易标准模板,为双方谈判提供基础。这些文件在风险投资领域非常常见,其更新反映了行业动态和法规变化。


NVCA 的最新模型法律文件对德拉瓦公司法第122条修正案作出回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明确处理股东协议类型: 文件中新增条款明确界定符合 DGCL 第122条修改允许的股东协议类型。
  • 保持平衡: NVCA 在修订过程中试图在保护风险投资人利益和维护公司治理原则之间取得平衡。
  • 持续优化行业实践: 模型文件更新体现了对行业最佳实践的考量,并根据最新法律发展进行调整。

这些修改对于风险投资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帮助确保风险投资交易能够合法合规地进行。

如果你有其它意见,请评论留言。

美国风险投资协会更新法律文件,回应德拉瓦公司法修正案 (续)

. 以下是网友对这篇文章的一些评论…

  • 用户A: "哇!NVCA竟然会更新模型文件?这难道不是他们一直坚持的“一刀切”原则吗?看来连最保守的风险投资人也要适应时代潮流了。"
  • 用户B: "莫里斯案被禁止的股东协议类型,我估计是那些让公司创始人变成“义务奴隶”的条款吧。反正从法律文件里看,风险投资家还是那群永远不会变老的吸血鬼。"
  • 用户C: "德拉瓦州议会修订DGCL第122条(18),意思是他们终于意识到那些公司老板和风险投资家玩的是什么游戏?不过这只是象征性的胜利,真正能改变现状的还是广大股东们吧!"
  • 用户D: "我很好奇NVCA是怎么平衡的?不会是把“保护风险投资家”和“维护公司利益”之间的矛盾,塞进了一段长长的法律术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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