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州法院:93A法不适用于非营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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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萨诸塞州法院澄清:93A法不适用于非营利机构和教育机构
马萨诸塞州一宗近期案件揭示了该州《消费者欺诈法》(Chapter 93A) 在适用范围方面的界限,特别是在处理非营利机构和教育机构时。
在这起案件中,一家名为“High Expectations LLC”的英语语言学校,起诉了位于华盛顿的非营利神学院KPCA Northwestern Presbyterian Theological Seminary,以及其官员和关联公司。Plaintiff alleging that KPCA 運營着一套“付费留校”计划,吸引国际F-1签证学生,并提供未符合联邦规定入学和能力要求的远程学习课程。此外, plaintiff还指控 KPCA 在2024年扩张至葡萄牙语课程,针对巴西学生。Plaintiff声称,由于KPCA的操作,High Expectations约三分之一的学生提前转学到KPCA。
High Expectations 还对 KPCA 提出了多项指控,包括根据 Chapter 93A第11条(不正当商业行为)的诉讼、妨碍商业关系和民事串通罪。
然而,马萨诸塞州地方法院驳回了 Plaintiff 在Chapter 93A方面的诉讼,理由是KPCA作为一所非营利神学院,在招收学生时并未“从事贸易或商业活动”。
马萨诸塞州最高司法法院曾指出,《消费者欺诈法》中“从事贸易或商业活动”的措辞是指以商业为目的进行活动的个人。
根据此判断标准,法院需考虑交易性质、相关方身份、参与者的活动以及交易动机等因素。过去案例表明,大学或非营利机构纯粹为了教育使命而进行的活动不视为商业行为,即使这些活动产生收入或涉嫌欺诈。
在 KPCA 的案例中,法院认为其招生和设置学术标准等核心教学活动与《消费者欺诈法》的范围无关。 相反,法院将此案与 Linkeage Corp. v. Trustees of Boston University 案例区分开来,该案例涉及一所大学与其第三方签订合约进行利润驱动的服务,而这些服务不在其教育使命范围内。
对于教育机构和非营利组织而言,此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提醒:
- Chapter 93A 的适用范围并非无限的,在提起诉讼时应仔细分析行为是否属于商业范畴。
- 即使涉及欺诈或产生收入,如果行为与该组织的核心教育使命密切相关,也可能不受Chapter 93A 约束。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在深入探讨此案的意义之前,让我们先花点时间了解一些关键概念:
- 马萨诸塞州《消费者欺诈法》(Chapter 93A): 这是一部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法规,禁止各种商业行为的不当做法,包括虚假广告、欺诈和不正当竞争等。
- “从事贸易或商业活动”: 这是一项重要的概念,因为《消费者欺诈法》只适用于那些从事此类活动的实体。并非所有机构的行为都属于此范畴,例如纯粹以教育为目的的机构。
这一判决对未来可能有什么影响?
KPCA 的案件对于马萨诸塞州乃至全美教育机构和非营利组织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先例。它表明法院倾向于保护教育机构的核心教育使命免受Chapter 93A 的管辖,尤其是在其行为直接与教育目标相关的情况下。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教育机构都可以自由行事。
- 未来诉讼的走向: KPCA 的判决可能会对未来的诉讼产生影响,使教育机构在面对类似指控时更有信心抵御Chapter 93A 方面的诉讼。同时,也可能导致一些当事方更加谨慎地选择适用法律法规,避免误入歧途。
- 立法发展: 这一判例可能会促使立法者对《消费者欺诈法》进行修订,明确界定教育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职责范围,避免未来产生类似争议。
总结
KPCA 的案例强调了在适用法律法规时需要谨慎分析行为性质的重要性。对于教育机构和非营利组织而言,了解 Chapter 93A 的适用范围以及其核心教育使命与商业活动的界限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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