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拟削弱濒危物种保护 环保组织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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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将削弱濒危物种保护力度?环保组织担忧新规放松对栖息地破坏的管控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 (USFWS) 和国家海洋渔业服务 (NMFS) 近日提出了一项备受争议的新规草案,旨在修改濒危物种法(ESA)中的“危害”定义。该提案将从 ESA 的“危害”定义中移除对栖息地修改的考虑,这可能会导致美国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大幅削弱。
目前,ESA 将“危害”定义为不仅包括直接伤害或杀死受保护物种的行为,还包括会显著损害野生动物行为模式(例如繁殖、觅食和庇护)的重要栖息地修改或破坏。然而,新规草案提出删除这一对栖息地保护的条款,只依赖于 ESA 法律文本中狭义的“危害”定义,即包括直接伤害或杀死受保护物种的十种行为,如捕获、收集等。
USFWS 和 NMFS 认为该提案将带来三个主要好处:为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提供更清晰和可预测的环境监管框架;恢复到 1999 年以前狭义的“危害”解释;减少诉讼风险,通过减少对间接伤害理论的依赖。
然而,环保组织对该提案表达了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将导致濒危物种保护力度显著削弱,忽视栖息地丧失的重要性,并违背最高法院在 Babbitt v. Sweet Home 案件中的判例,该判例确认了联邦机构有权将“危害”定义扩展到包括栖息地修改。
环保组织担心该提案将导致更多濒危物种灭绝风险增加,因为政府和公民团体将更加难以基于仅栖息地破坏而提起执法行动。 他们呼吁公众积极参与评论程序,反对这一损害野生动物保护的变革。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一些背景信息:
- 濒危物种法(ESA): 美国颁布于1973年的法律,旨在保护面临灭绝的物种和它们的栖息地。
- “危害”定义: ESA 中的关键概念之一,确定哪些行为构成对受保护物种的威胁。
- Babbitt v. Sweet Home 案件: 最高法院判决支持联邦机构将 "危害" 定义扩展到包括栖息地修改。
环保组织反对新规的主要理由:
- 忽视栖息地丧失的重要性: 许多濒危物种面临的威胁来自栖息地丧失,而不是直接伤害。移除对栖息地保护的条款将使政府难以应对这一关键问题。
- 违背最高法院判例: 新规草案与 Babbitt v. Sweet Home 案件中的判例相冲突,该判例明确赋予联邦机构扩大 "危害" 定义权。
此外,环保组织还担心:
- 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将利用模糊的监管框架进行更广泛的栖息地破坏。
- 更多濒危物种面临灭绝风险。
- 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变得更加困难。
他们呼吁公众积极参与评论程序,向政府表达反对新规草案的声音。
如果你有其它意见,请评论留言。## 以下是网友对这篇文章的一些评论...
- “终于来了!我等了好久了,想在自家后院养只大象了!”
- “这下开发商终于可以自由建设了!谁在乎濒危物种呢?”
- “看来政府的环保政策越来越像‘节约资源’了。”
-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 (USFWS) 和国家海洋渔业服务 (NMFS) 这两家机构现在应该改名叫做“美国灭绝物种促进委员会”吧!"
- "我建议把濒危物种名单上的物种换成那些不受保护的入侵物种,这样就不用担心栖息地破坏了。"
你们觉得呢? 如果你有其它意见,请积极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