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基金经理税收改革再度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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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25预算:对基金经理税收再次引发争议
华盛顿—— 美国国会关于是否修改基金经理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辩论再度燃起。就在二月六日,共和党领袖与特朗普总统会晤,讨论了2025年政府预算和税收计划。会上,特朗普政府提议废除对“携带利息”(carried interest)的资本利得税待遇,即基金经理从投资收益中获得的收入通常以较低的资本利得税率而非普通收入税率征收。
与此同时,参众两院民主党議員也提出了完全废除对携带利息的资本利得税待遇的法案。
背景与争论: “携带利息”通常是为投资基金经理(如私募股权、风险投资或对冲基金)提供的回报方式,旨在补偿他们为基金提供服务。根据现行制度,基金经理在出售基金资产时获得的“携带利息”收益可享受到较低的资本利得税率(约20%),而普通工资或服务收入则通常适用更高的普通收入税率(最高达37%)。
自2006年以来,“携带利息”的税收待遇一直备受争议。在2017年,特朗普政府通过了《减税和就业法案》,将基金经理获得长期待定资本利得税待遇所需的持有期限从一年延长到三年。最近,在2022年“通货膨胀削减法案”的制定过程中,“携带利息”再次成为焦点,但参议员Kyrsten Sinema (D-AZ)成功阻止了将持有期限进一步延長到四年的提案。
未来走向: 尽管特朗普政府提出废除对“携带利息”资本利得税待遇的计划,但具体实施方式和立法进程仍不明朗。参议院目前优先处理预算方案,可能会采用两部法案的方式推进2025年税收改革,这将使实质性税收立法推迟到下半年。然而,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宣布本周与参议院同步进行预算方案的审查,这引发了关于两院合作方式的疑问。
建议: 基金经理和投资者应密切关注2025年美国税收立法进程。许多基金协议赋予一般合伙人权在税收政策调整时做出某些单方变更。因此,基金经理和投资者应该审查现有的基金文件,以了解如果“携带利息”规则发生变化,他们有哪些潜在的战略选择(例如,基金协议是否包含针对此类法律改变的条款)。 在未来或当前的基金协议谈判中,基金经理和投资者应考虑在文件中添加保护性条款,以减轻税法调整带来的负面经济影响,例如降低“携带利息”的实际价值,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或商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