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支持怀俄明州公民身份证明投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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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支持怀俄明州的“公民身份证明”投票法
美国司法部今日宣布,已在诉讼案“Equality State Policy Center v. Chuck Gray”中提交了对案件的兴趣声明,支持怀俄明州一项要求注册投票者提供公民身份证明的法规。司法部声称该法旨在维护选举过程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司法部表示,最高法院的长期判例认可各州在防止选民欺诈和确保公众对选举结果的信心方面拥有重要利益。怀俄明州的“公民身份证明”法是一种执行禁止非公民投票的相关法律的机制,确保只有符合资格的公民才能投下选票。
司法部副助理总检察长迈克尔·盖茨表示:“非公民在联邦选举中投票是犯罪行为,美国人民应该对我们的选举诚信有信心。要求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可以确保只有公民参与投票。”
司法部的民权部门负责执行保护选民权力的联邦法律,包括投票权法、国家选民登记法、帮助美国人投票法以及军人和海外选民投票法等。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美国选举制度与公民身份证明的争议:
在美国,投票权被视为一项基本权利,但对谁具有投票资格以及如何确保投票合法性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
- 支持者观点: 他们认为要求提供公民身份证明有助于防止选民欺诈,维护选举的诚信和公众对结果的信任。
- 反对者观点: 他们担忧该措施可能阻碍符合资格的公民投票,特别是少数族裔、低收入群体以及老年人等更容易遇到困难的人群。 此外,也有人质疑其有效性,认为选民欺诈并非普遍存在的问题。
怀俄明州“公民身份证明”法的具体内容:
该法要求所有在怀俄明州登记投票的选民提供符合联邦标准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驾驶执照、护照或出生证明等。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文件的选民将被撤销投票资格。
司法部的立场引发的讨论:
司法部支持该法的立场引发了舆论热议。一些人认为该行为是维护选举完整性的必要措施,而另一些人则批评其为限制公民投票权的行为,并可能加剧社会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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